【嬰兒每天飲食建議表】
【備註】
一 、稱量換算:
1茶匙 = 5 C.C. / 1湯匙 = 15C.C. / 1杯 = 240C.C. = 16湯匙 / 1台斤= 600公克 / 1市斤 = 500公克 / 1公斤 = 1000公克 = 2.2磅 / 1兩 = 37.5公克 / 1磅 = 16盎司 = 454公克 / 1盎司牛奶 = 30C.C﹒
二、注意事項:
- 1.嬰兒出生三個月內應以母奶哺,如有特殊情況以牛奶餵養時.應跟哺嬰兒奶粉.並由醫護人員指導正確餵奶方法。
2.表內所列餵去母奶或牛奶次數,係指完全以母奶或牛奶餵仁者,若母奶不足加餵牛奶時,應適當安排餵去次數。回水果應選擇橘子、柳丁、蕃茄、蘋果、 香蕉、木瓜等皮殼較容易處理、農藥 污染及病原感染機會較少者。
3.蛋、魚,肉、肝要新鮮且煮熟以避免 發生感染及引起過敏現象。
4.每一種新添加食物開始時少且.再這浙增加量、濃度及種類.並且以多類食物輪流餵食。
5.對食器消毒及食物保存應嚴加注意。
6.製作副食品應以自然食物為主 盡量立不添加調味品。
7.沖泡奶粉應依照各廠牌奶粉指示沖泡川餵食嬰兒副食品,每日可由各類建議食物中任選一種輪流餵食。
8.早產兒及嬰兒在任何飲食問題,可請教醫護人員。
9. 表 內 所 列 餵 養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次 數 , 係 指 完 全 以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餵 養 者 , 若 母 奶 不 足 加 餵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時 , 應 適 當 安 排 餵 養 次 數 。
10. 各 類 食 品 中 之 份 量 為 每 日 之 總 建 議 量 , 母 親 可 將 所 需 份 量 分 別 由 該 類 中 其 他 種 類 食 品 供 給 。
11. 七 至 九 個 月 寶 寶 之 食 譜 範 例 :
- 早 餐 : 米 ( 1 / 2 碗 ) 、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
- 早 點 :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
- 午 餐 : 魚 肉 泥 ( 1 / 2 兩 ) 、 稀 飯 ( 1 / 2 碗 ) 、 香 瓜 泥 ( 1 湯 匙 ) 。
- 午 點 :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
- 晚 餐 : 蛋 黃 泥 ( 1 題 匙 ) 、 麵 條 ( 1 / 2 碗 ) 、 菠 菜 泥 ( 1 湯 匙 ) 。
- 晚 點 : 母 奶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
(以上資料參考行政院衛生署、金門衛生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