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查五十件元宵、湯圓及配料,結果二件散裝湯圓檢出不得添加之防腐劑去水醋酸,不合格率為四%,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製造業者三到十五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已令業者下架、銷毀不合格產品。
衛生局公布的元宵湯圓不合格者,分別為北市內湖安康路四六○號攤商、自製、散裝湯圓,檢出去水醋酸達○‧五九七g/kg,依規定不得添加,顯示嚴重超標。另外,北市內湖內湖路一段五九一巷內「糖水間食品店」散裝、自製芝麻湯圓遭檢出去水醋酸達○‧○三五g/kg。
衛生局藥食處長姜郁美指出,去水醋酸是白色粉末狀、無味防腐劑,可使產品保存更久、更Q更蓬鬆,不會影響食物風味,去水醋酸屬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過量食入可能損傷肝、腎功能。
姜郁美指出,現場手工製之散裝元宵湯圓,應注意工作人員手部清潔衛生,例如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並需穿戴乾淨之衣帽,另注意配料的鮮度及保存方式。完整包裝應有有效日期之標示,選購冷凍(藏)湯圓需檢視保存溫度。她表示,湯圓熱量高,糖尿病及慢性病患都不宜多吃,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