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調查十八種阿斯匹林膠囊藥品仿單,發現內容參差不齊,半數未標示酒精警語,對懷孕、分娩及授乳等注意事項刊載不全。消基會呼籲衛生署應參考藥事法規定,要求業者以明顯或較大字級、顏色標示重要訊息。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仿單未刊載重要訊息,依法最高可罰十五萬元,將要求廠商限期內補貼標籤。
食藥局藥品組組長鄒玫君指出,衛生署從民國七十五年起,規定乙醯水楊酸(別名阿斯匹林)指示藥品,應於仿單加註「可能導致雷氏症候群,及不可與酒精併用」等警語,及蠶豆症、懷孕、分娩、授乳婦女使用藥品注意事項。已請地方衛生局查核,要求廠商於限期內補貼標籤。
食藥局局長康照洲表示,近期將擴大檢視所有藥品仿單,要求應標示重要副作用、警語,最快一周內開諮議委員會討論統一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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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聯合報/記者 曾懿晴、張嘉芳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6263845.shtml,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