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曾DIY染髮嗎?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十五件染髮劑,結果六件品質不合格、十二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高達八成。衛生局說,泡泡染等染髮劑,消費者可能誤認為洗髮乳,提醒民眾使用後一定要再洗髮,否則恐造成過敏。
衛生局表示,許多市售染髮劑常標榜「洗髮兼染髮」、「植物漢方染髮」、「泡沫染髮」等,成功吸引消費者購買,卻常發生民眾使用染髮劑,意外造成傷害。衛生局去年底針對實體通路和網路等地,抽查十五件染髮產品,結果八成不合格。
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說,不合格產品中,四件「成分與原核定處方不符」占多數,其次為未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兩件;至於包裝標示不符規定,都是外包裝品名、包裝標示等,跟查驗登記核定內容不符。
姜郁美說,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染髮產品應向衛生署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才能輸入或製造,違法業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產品包裝不得擅自變更,也不得誇大療效,否則可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姜郁美又說,許多染髮劑標榜染髮和洗髮一次完成,但基本上使用泡泡染髮劑,最後還要再洗髮,否則恐造成皮膚過敏。她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染髮劑,使用前一定要做皮膚測試,若有過敏反應,一定立刻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