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表示,因很多食鹽標示減鈉、低鈉,鈉含量低,但鉀離子高,不適合腎臟病患者食用,因此,預告相關產品可標示鉀鈉鹽、減鈉鹽,但必須標示警語,提醒腎病變患者注意。
行政院衛生署預告「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未來氯化鈉含量低於65%的市售包裝食鹽,可標示「鉀鈉鹽」、「減鈉鹽」,但必須標示警語「腎病變者應諮詢醫師或營養師是否適宜使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今天受訪表示,市售減鈉等食鹽,雖然鈉含量低,但鉀離子卻較高,因此,不適合慢性腎病患者食用,為了避免腎病患者挑選不適合自己的食品,因此,未來相關產品都要求清楚標示。
馮潤蘭說,預告後30天內各界有意見都可以提出,衛生署將彙整意見,無任何問題的話,將盡快公告,並在公告後1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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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麗婷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7220335&pType1=MD&pType0=aHEL&pTypeSel=&pPNo=2,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