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曾替知名臍帶血銀行代言,宣稱可讓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站起來」。不過消保會提醒,臍帶血非萬靈丹,過度誇大醫療功效,恐怕會使業者與代言人雙雙受罰。醫界人士則私下表示,臍帶血儲存時是一筆費用,未來使用時又衍生一筆醫療費,業者通常不會主動告知,只求先存再說。
消保會通過「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不得在廣告或合約中,宣稱臍帶血具醫療功效,且應明確告知產婦,臍帶血在醫學技術上仍屬研發階段,無法保證可以治療任何疾病。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陳星宏說,臍帶血移植是發展中的醫學,近年興起的臍帶血銀行,看準少子化底下商機,鼓吹產婦將分娩後存留在臍帶及胎盤的血液,以高科技技術保存,以備將來發生不時之需時,可移植進入體內救命。
他指出,坊間臍帶血銀行經常花錢請名人拍廣告,台灣之光王建民、藝人小S,甚至趙建銘都曾替臍帶血背書,吸引經濟能力較好的家長上門。費用依保存年限計算,動輒要價好幾十萬,需制定更明確的規範管理。
某臍帶血銀行公關表示,除衛生署明定的二十九種臍帶血移植適應症外,其它類型疾病,行銷說明時都會搭配國內外研究報告說明。
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除設有「提醒條款」,要求業者主動告知產婦臍帶血並非萬能外,一旦運送及保存過程發生意外,導致臍帶血毀損或遺失,臍帶血銀行須無息退還所有費用,產婦最高還可求償三倍損害金額。此外,一旦民眾事後反悔,陳星宏指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消費者可隨時中止契約,臍帶血銀行應按照當初雙方約定的付費方式,依契約剩餘月數無息退還保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