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昨五日公布市售涼麵食品抽驗結果,共抽驗五十四件,複驗十三件不合格,不合格率廿四‧一%;不合格原因都是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過高,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這波專案涼麵抽驗五十四家業者、五十四件涼麵食品,檢驗防腐劑部分,全數未檢出,符合規定;衛生標準初驗有卅四件不符合規定,經複檢結果仍有十三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約四分之一。
衛生局公布十三家不合格涼麵業者,其中,松山路一九五號門口「天橋下呷涼麵」、新生北路三段七十三號「和風涼麵」、南陽街七號的「涼麵店」等三家,不僅大腸桿菌群超過標準,同時也都驗出有大腸桿菌,依規定大腸桿菌標準應為陰性。
陳立奇表示,這波抽驗不合格的幾乎都是傳統涼麵業者,像統一、全家便利、萊爾富等超商型涼麵業者都過關,研判可能都與超商有冷藏設備有關。
陳立奇說,涼麵食品屬於「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類衛生標準」判定,每公克中大腸桿菌群一○○○以下、大腸桿菌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