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文規定,麵類製品、饅頭、包子等國人主食,不得添加防腐劑,台北市衛生局抽查發現,一百件中有五件不符規定,其中「振裕製麵」的拉麵防腐劑含量最高,每公斤拉麵含四‧九九克防腐劑,最多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到傳統市場、麵攤、製麵店、包子饅頭製售店、超商等地,抽驗麵類製品、饅頭及包子,共抽驗一百件,除包子全數合格外,一件饅頭和四件麵類製品不合格,全部違法添加防腐劑。
藥物食品處長陳立奇說,「振裕製麵」的拉麵、「虱目魚湯攤」的麵線、「仁和興生鮮水餃專賣店」的水餃皮、「福佳製麵」的家常麵和「南門點心坊」饅頭,皆添加防腐劑,依規定這些食品不得添加防腐劑。
陳立奇說,五件不合格食品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製造業者三到十五萬元罰鍰,並勒令回收和銷毀。衛生局提醒民眾,過量食用防腐劑會對肝、腎產生影響,但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只要將麵類製品加水蒸煮,大多可減少防腐劑殘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