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慧真、楊玉鈴、陳大任/台北報導】
消費券還沒定案,民間市場已發揮創意推出「先消費、後付券」方案,京華城甚至傳出即日起至三十日可先行消費,明年再拿消費券換回現金。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昨天聞言大呼「這樣做不可以!」他強調,消費券可使用在任何消費行為上,但不得兌換現金、不得用於儲值、不得網路販售,也不得換禮券。
行政院廿日院會上午通過「消費券」發放方案。消費券使用對象一改再改,十八日劉揆原先宣佈僅限於「有營業登記的商家」,經輿論反應後不斷大幅鬆綁,原先不可使用的攤販、KTV、酒店、旅館、計程車等,昨天通通一律放行,無論是民生用品或是娛樂奢侈品,都不設限。
陳添枝強調,民眾所有購買貨物或勞務的消費行為,都能使用消費券,很多沒有營業登記證的攤販,如果收了再去購買別的原料或用品甚至加油,進行第二度消費就可以,不得直接到銀行兌換。他強調,消費券不能兌現現金、不能用於儲值,不能在網路上收購及販售、也不能拿去換禮券。
百貨業者京華城擬推出先消費,後抵券,陳添枝說,「這是不被允許的」,商家在收券時,消費行為必須同時發生,將來政府會稽核發票,若當天收券時的發票紀錄沒有這筆消費行為,商家會被處罰。
京華城公關周永蓓表示,喊出這項促銷,只是讓消費者可早日享受到消費券福利,提前消費把商品帶回家,只是時程上的問題,周永蓓表示,經建會可能是誤解本意,但要是最後仍被認定違法,依舊會遵守政府規定,不過,現階段活動仍然會繼續進行,消費者仍可持十一月二十至三十日的京華城發票,合併消費券換現金使用。
同時,政府發佈消費券利多,允許民眾在網路購物使用消費券,PChome線上購物由於擁有「貨到付款」機制,變成目前唯一可使用消費券的購物網站。PChome線上購物提前祭出消費券優惠活動,即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推出民生日用品消費滿三千六百元送三百六十點現金積點活動,民眾只要到廿四小時購物的食日用、保養及衣鞋包專區,單筆消費滿三千六百元以上,即可於政府發放消費券當天獲得三百六十點現金積點,可作為下次消費時折抵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