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就算在傳統市場賣滷牛肉,也要清楚標示肉品產地!沒有標示牛肉產地的話,可能被罰款新台幣三到十五萬元,標示不實更會被罰新台幣四到二十萬元。
食品衛生管理法即將修法,未來餐廳、小吃店、傳統市場攤商、攤販如果販賣牛肉麵、牛排等牛肉食品,一定要標示肉品產地,讓消費者了解食用的是美國牛、澳洲牛還是紐西蘭牛。如果沒有清楚標示,可能罰款新台幣三到十五萬元,標示不實的業者則罰款新台幣四到二十萬元。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指出,若修法過程一切順利,半年內會開始逐步施行這項政策。修法後,第一波先以牛肉為主,再視情況將基改食品、豬肉來源等也納入強制標示品項。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重點之一,在於擴大肉品標示範圍,以牛肉為例,目前以勸導為主,並沒有強制要求業者一定要標示牛肉產地,修正條文通過後,不只餐廳,像小吃店、攤販也都要主動標示牛肉產地。而推動範圍主要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以大餐廳為主,第二階段擴及中型傳統市場、中型商店。第三階段則將小攤販也納入管理。
現在購買牛肉乾,包裝多半只標明產品製造地、製造國,康照洲局長說,以後也會規定牛肉乾業者要列出牛肉產地,這樣民眾就能知道業者使用的是哪一國牛肉。至於標示的字體大小、方式,未來會以預告、公告方式讓民眾了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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