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方式包括手術切除、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口腔癌主要治療為手術切除,視病情輕重再加放療及化療,第一、第二期患者通常開刀即可,但第三、第四期患者手術後復發機率往往超過一半,必須加上放療、化療、標靶藥物來降低復發機率。對復發或轉移的口腔癌病人現在已有化療合併標靶藥物的組合,可延長生命。
台北榮總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楊慕華表示,針對晚期復發、轉移不能再手術或手術會大規模破壞器官的口腔癌病患,可透過化學治療加上標靶藥物,減輕症狀、延長壽命,改善生活品質。
台中榮總放射腫瘤科主任林進清門診有一名40歲的口腔癌病患,做過手術、放療及化療卻不斷復發,跑遍大醫院,醫師都告知只剩一個月,他以標靶藥物結合化療,治療過程中明顯看到腫瘤縮小與症狀改善,生活品質變好,壽命延長近2年。
林進清提到一項國際大型臨床試驗,針對442名復發轉移頭頸癌患者,一組單用化學治療,一組化學治療加標靶藥物,結果化療加標靶藥物的總存活時間超過10個月,被FDA評為30多年來復發轉移頭頸癌治療的一大突破。在該試驗觀察到合併化療與標靶藥物在復發轉移口腔癌病人療效最好,存活時間約增加3倍,由4.4個月延長為1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