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奇美醫院蔡姓醫師值班時心肌梗塞發作,雖救回一命但失去工作能力,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奇美醫院應支付退休金給蔡男。
蔡姓男子於民國95年進入奇美醫院擔任一般外科醫師,在民國98年4月23日準備進入開刀房替病患開刀前,因心肌梗塞而昏倒。經醫院搶救後沒有生命危險,但因腦部功能受損,出現部分記憶喪失情況,也無法繼續行醫。
在未獲奇美醫院續聘為醫師之後,蔡姓男子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奇美醫院必須支付他從離職到65歲退休前的薪資以及看護費用共新台幣3800萬元;還要求奇美醫院支付退休金151萬元。
台南地院今天判決奇美醫院應支付蔡姓男子退休金。法官認為蔡姓男子有超時工作情形,心肌梗塞屬職業災害;且蔡男與奇美醫院是勞雇關係,醫院中止契約應給付退休金,換算後的金額為124萬5728元。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蔡男要求奇美醫院支付他到退休前的薪資及看護費案,還在法院審理。
蔡姓男子今天對法院判決結果不願表示意見;奇美醫院則發表聲明指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不便對此案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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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1060342-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