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患有輕微牙周病的羅小姐,懷孕後惡化為妊娠型牙周病,牙齦紅腫、疼痛、流血,牙齒也搖搖欲墜,但怕就診服藥會影響胎兒,自行吃止痛藥了事,卻從此失去一顆大臼齒。牙醫師建議,懷孕4至7個月間看牙,並使用低危險性的雷射治療,就無「看牙傷胎」的疑慮。
31歲羅小姐原有牙周病,牙齦偶爾紅腫、疼痛,但無嚴重症狀。從去年10月懷孕,6個月後竟惡化為妊娠型牙周病,牙齦幾乎每天「鬧脾氣」,甚至開始出血、搖牙。她詢問2、3名牙醫師,都得到「盡量不要治療」的回應,她也怕大量出血、細菌滋生,或亂服藥影響胎兒。
羅小姐表示,牙齒疼痛、出血,也無法施力,懷孕後期僅能吃流質食物,撐到生產完才趕去就診,但左下顎齒槽骨已受細菌侵襲,致左下第二大臼齒須拔除。
豐華牙醫院長李宗翰指出,「看牙傷胎」是錯誤觀念,今年適逢龍年生子潮,上門看診的孕婦比以往多2成。孕婦懷孕期間,荷爾蒙變化常加重牙周病病情,建議在懷孕前應重新做口腔清潔與治療,懷孕期間牙周病惡化,孕婦可於4至7個月間看牙,並使用雷射治療。
李宗翰說,傳統治療牙周病是以刮刀刮除牙結石及囊袋,患者出血機率高,手術環境衛生不佳將滋生細菌;雷射治療可避免製造開創性傷口,但需治療4至6次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