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市售米粉產品,近9成含米量未達國家標準。衛生署說,部分業者對產品的命名,故意引人誤會,衛生機關將查廠。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委請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化驗52件米粉,高達45件近9成產品的米含量,未達CNS「調和米粉」國家標準的50%;其中39件米含量連20%都不到,其中包括知名廠牌,8件產品甚至完全不含米。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CNS的米粉規範分為「純米米粉」及「調和米粉」。「純米米粉」以純米製作,不含其他澱粉;「調和米粉」可使用玉米、小麥等其他澱粉,但米含量須占50%以上。
蔡淑貞說,衛生署將發文地方衛生局,前往相關米粉食品廠,了解配方與製程,如果業者宣稱純米製造,卻用其他澱粉製作,則屬於標示不實,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食品標示不實等內容,將依法開罰。
她表示,有的宣稱「純米粉」,與CNS「純米米粉」,只有一字之差,業者似乎游走法律邊緣,有故意引人誤會之嫌。
米粉不含米、含米量不足的議題,衍生米粉定義之爭,究竟米粉是依照米含量而定,還是有口感、外形等因素在內,又與米線、米苔目如何區分。至於不含米卻狀似米粉的產品,又該如何正名,是業者拋給衛生署的難題。
這個問題就好像「太陽餅」、「車輪餅」的成份與太陽、車輪無關,蔡淑貞認為,衛生署負責衛生品質標準,對於米粉的商品標準,以及不含米的類似商品定義,可能要由主管CNS標準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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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清芳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01280295-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