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明天起禁止電影院、餐廳和速食店等業者販賣16盎司(475毫升)以上含糖飲料,紐約在全美率先禁售,引發民眾正反兩面反應。飲食業者控告市政府,法官尚未裁決。
有的店家準備小杯子,有的店家則心存觀望。啤酒業者不用擔心,因為低卡和酒精飲料不受限。但能量飲料和含糖水果奶昔也受禁令限制。此外,便利商店和超級市場也不受禁令所限。
從美國飲料協會(American Beverage Association)到紐約的韓裔美國人雜貨店等組織都要求法官讓政府暫緩實施這項禁令,直到法官裁決這項禁令是否合法。但法官至今對這兩項要求都未裁決。
市政府官員說,紐約市成年人肥胖率10年間從18%增至24%,這項創舉是阻止這項趨勢的實際步驟。
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2月說,市政府「有能力這麼做,也有義務嘗試伸出援手」。
紐約人對這項禁令的態度分歧。奎尼匹克大學(Quinnipiac University)上週發布的民意調查顯示,贊成的有46%,反對的有51%。
紐約市衛生委員會2012年9月通過這項措施,對速食店、餐廳及如體育館等公共休閒場所可賣的含糖飲料,設下16盎司(475毫升)上限。
16盎司比一般罐裝要大,但只有電影院、體育館等地常見的飲料「桶」的一半。
禁售令沒限制小杯飲料能否續杯,也不規範超市販售的飲料或任何奶類與果汁飲品。這些飲料大多含有很高的糖分。
提告的組織說:「這項禁令把所有酒精飲料排除在外,根本不合理,啤酒每盎司熱量幾乎跟汽水一樣。」
71歲的沙法蒂(Peter Sarfaty)本週在曼哈頓說:「我不曉得政府該不該兼當父母。政府提供資訊,但告訴民眾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宛如這樣就能阻止他們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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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3110372-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