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的果汁、果菜汁夠純嗎?民國104年7月1日起含10%以上果蔬汁必須標示原汁含有率,只有風味不含原汁,也要在包裝上誠實標示。違者重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今天說,衛生署可以接受濃縮還原果汁,標示「柳橙汁」、「芭樂汁」包裝飲料,必須標示柳橙汁、芭樂汁的含量;標示綜合果菜汁者,必須按含量高低依序標示各式蔬果。
值得注意的是,馮潤蘭說,檸檬茶、橘子汽水等飲料,如果包裝印有大大檸檬、橘子的圖樣,卻只有風味不含一滴果汁者,就必須標示「無檸檬汁」、「無橘子汁」。
含果蔬汁的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已在衛生署官網預告,1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後,按照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未標示者最高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如查獲添加未經核准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最高處1500萬元罰鍰。
新規定要求飲料中含果汁、蔬菜汁純度,明顯標示於飲料包裝正面,含10%以上果蔬汁需標示原汁含有率,不到10%者應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直接標示其原汁含有率,只有風味卻未實際添加蔬果汁者標示「無果蔬汁」。
綜合果蔬汁如果以1種果蔬作為品名,則含量應占總果蔬汁比率50%以上,品名含2種以上果蔬名稱者,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品名未揭露添加所有果蔬原料,應加標示「綜合」字樣。
馮潤蘭說,果汁牛奶、草莓優酪乳是乳製品,不在這波含果蔬汁的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範圍內;鳳梨啤酒、芒果啤酒是酒類,應由主管機關財政部訂定規範。
另外,她表示,鑑於部分市售米粉不含米, 或含米量較低,衛生署也著手訂定米粉含米量的標示規定,下一波公告實施後,可供消費者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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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清芳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06040240-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