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冬天吃湯圓季節,台中市衛生局抽驗湯圓、芋圓、地瓜圓等食品,發現4件違規添加防腐劑,將依法開罰。
衛生局指出,這次共抽驗超市、傳統市場、知名攤商共20件湯圓,發現4件食品不符合規定。其中,豐原區仙草店販售的小湯圓,被驗出依法不可添加的防腐劑「去水醋酸」0.257g/kg。上游業者表示,為避免湯圓太快酸敗,才會添加少量去水醋酸。
而大雅區攤商販售的芋圓、地瓜圓,以及西屯區攤商販售的混合湯圓,分別被驗出防腐劑「苯甲酸」過量,業者則辯稱是為了增加口感。
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銷毀產品,對違法業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也提醒民眾選購時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看清楚包裝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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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靜萍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12130331-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