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基因改造原料食品之標示」專家會議已於103年4月29日召開,會中由食品科學、食品追溯、毒理學、生化學等學者、董氏基金會、主婦聯盟、消基會等消保團體代表及食用油品、食品加工業、食品進出口等公(協)會代表,共同討論有關基因改造食品標示之原則,將作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訂相關規定之參考。
目前的非故意摻雜容許量為5%將下修至3%,預計於105年1月開始施行,再依情況評估是否再調至為0.9%;其他如食用油這類高層次加工品和本身不含轉殖基因片或蛋白質的食品都無須標示。
食藥署將參考本次專家會議之建議,研擬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標示含基改原料之標示草案,預計於今年5月底依行政程序法及WTO/TBT協定所定程序預告,公開徵求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