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03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及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自103年5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完成登錄,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
自103年10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應完成登錄,始得販售。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03年4月1日開放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截至4月30日止,已完成登錄之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共計410家,品項共計二萬餘件。
自103年5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業者於製造、加工或輸入前,未辦理登錄且限期未改正,或登錄資料不實,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尚未辦理登錄之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儘速完成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