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日將審查菸酒管理法,有立委提案禁止促銷酒品,未來贈品、試飲、折扣、行銷及贊助活動可能全面禁止,民眾抱怨政府連小確幸都不留,學者則認為此舉有侵害商業言論之嫌,不宜貿然入法。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廣告行銷活動屬於商業言論權概念,自美國開始重視商業言論自由,對廣告言論相關保護規格也越來越高。
賴祥蔚認為,政府若要限制廣告,要先提出科學證據,證明限制酒類商業言論的利大於弊,並提出研究結果以資證明。
台灣菸酒工聯理事長趙銘圓表示,台灣充斥太多民粹,許多研究顯示適量喝酒有益健康,現有法律對未成年飲酒和酒駕都有嚴格規定,何必疊床架屋、畫蛇添足,人民連喝個酒的小確幸都受到重重限制,政府實在管太多。
趙銘圓分析,法令不當限制影響的不只消費者,還包括批發經銷、零售通路業者,以及酒類生產製造的正職與兼職人員工作權,甚至會減少媒體廣告和代言人收入;何況連贊助演唱會和籃球隊都要被禁止,明明是健康且有益大眾的活動,偏要倒行逆施,「這種民粹心態,非常不可取」,他相信絕大多數立委心中自有一把尺,不會通過這種民粹提案。
立委林德福強調,喝酒已經限制要年滿18歲,酒駕宣導更是不遺餘力,現況對於酒類規範已經很完整,再對商業活動做過多限制,恐怕會引起一般社會大眾反感。
林德福反問,世界上有哪些國家對酒品促銷設下重重限制?既然酒駕法律規定這麼嚴格,執法也有決心,「其它就不要管太多」。他強調,自由市場應該自由競爭,設限太多,不宜也不妥。
開餐廳的楊老闆抱怨景氣已經很差,沒有酒促或贈品生意恐怕作不下去;民眾李先生則指出,生活苦悶,喝點小酒、和酒促妹聊聊天,不過是做人基本權利,政府連這都要管,未免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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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國時報/記者 林宜慧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40514000392.html,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