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香水檢驗結果,有4件標示不符規定,要求限期改善。
北市衛生局表示,2月檢驗轄內百貨專櫃販售的10件香水產品,以檢驗鄰苯二甲酸酯類、甲醇及苯等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為主,另進行標示檢查。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說,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部分,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但標示檢查部分,有4件不符規定,包括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A8販售的Elizabeth Arden綠茶四季繽紛組、紀梵希小熊寶寶甜蜜屋與A11販售的Calvin Klein ck one淡香水、Chloe女性淡香精,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邱秀儀說明,鄰苯二甲酸酯類俗稱塑化劑,長期累積於體內會干擾內分泌作用;甲醇會導致視神經傷害,肝、腎毒性;苯則會影響神經、造血系統病變。衛生福利部已公告禁止化妝品添加上述成分,若製程技術無法避免的自然殘留量,鄰苯二甲酸酯類與甲醇也有限量標準。
邱秀儀另指出,化妝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應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進口商名稱、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妝品者)」等於外盒包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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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宏、黃意涵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05260221-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