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入秋,不少民眾喜歡在秋季大啖螃蟹,農委會漁業署為了保護生態資源,從今年4月起施行禁捕特定尺寸蟹,必須超過6、8公分大的成蟹才能捕捉;8月中繁殖季更祭出「孕婦條款」,不得在蟳類繁殖期8月中至11月中,捕撈「大腹便便」的開花母蟹。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台灣一年螃蟹產量約1萬公噸左右,不過近年減產狀況越趨嚴重,其中又以三點蟹、花蟹、花市仔等野生蟹少最多,為了不讓螃蟹來不及長大就被抓光光,今年4月祭出「限補令」,8月16日至11月15止搭配「孕婦條款」,大腹便便的開花母蟹都不能抓。
沙志一說,所謂「開花母蟹」是母蟹受孕後,從外觀可發現,體外腹側有一大塊黃色、懷抱滿滿小蟹卵的母蟹。
他指出,全台查緝小組人員約70人,16日起就會在沿海漁港巡視漁船卸貨,若誤捕開花母蟹,應立即放回海中,不得入港或持有,被查獲將依《漁業法》處3至15萬元罰鍰。
除了繁殖期禁止捕撈開花母蟹,漁業署說,從今年4月開始,全年禁捕甲殼寬未滿6公分的石蟳、甲殼長未滿6公分的旭蟹、甲殼寬未滿8公分的花蟹、三點仔及花市仔。換句話說,線在魚販、海鮮餐廳都必須販賣成熟大蟹,今年螃蟹價格恐怕不便宜。
(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國時報/記者 湯雅雯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12006936-260405,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