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盧佳食品疑似使用化工級石膏製作豆花,經台北市衛生局追查,盧佳用的是食品級的合法添加物,暫認定是虛驚一場。
避查驗未標明 第一化工挨罰送辦
但該案爆出案外案,盧佳進貨來源的第一化工原料,竟為了規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食品級石膏放在工業用販售區販售,且未做標示,分別處以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並移送偵查。
第一化工負責人陳鴻年坦承買進廿五公斤大包裝食品級石膏,分裝成一公斤的罐裝小包裝,陳列於門市的工業用販售區,因為販售的對象「本來就不是食品廠商」,而是打算賣給研發單位或美容化妝品業者。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說明,當時查到盧佳使用的石膏外包裝,並未標示食品添加物的字號與字樣,致電第一化工,對方稱是「化工級」石膏,因此開罰十二萬元。由於第一化工翻轉說詞,今天將比對資料,釐清真相。
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邱秀儀認為第一化工為便宜行事,未申請查驗登記許可就擅自分裝販售食品添加物,也未完整標示食品添加物內容,開罰之外,還將移送法辦。
盧佳負責人盧國金等人昨下午則是前往新北市刑警大隊說明。盧的姪子盧文聰表示,石膏瓶身上標示「天然石膏粉」,認為對人體無害,才放心地以一公斤一二五元的價錢購入,絕非為了省錢;豆花則銷往冰品店和路邊攤。記者在網路上查價,一公斤工業石膏粉售價不到五十元。警方訊後,仍依刑法詐欺罪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函送偵辦。
至於盧佳食品疑用從三重宏仁醫院流出的廢棄洗腎液空桶盛裝仙草茶,盧佳昨天未說明;倒是宏仁改口坦承內部管理不當,疑員工私下販售。
宏仁未依規申報空桶流向 罰9萬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五日接獲通報,隔日至宏仁要求提供資料,院方起初稱交由宜蘭回收業者處理,後改稱是給桃園業者,環保局赴桃園稽查,該業者駁斥:「從來沒跟宏仁有業務往來!」昨天環保局與衛生局聯合稽查,院方再度改口,說是交給土城一環保公司處理。
疑員工私售廢棄洗腎液空桶 惹禍
環保局說,宏仁多次提供錯誤資料,也未依醫療廢棄物規定上網申報空桶流向,除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九萬元,另將全案送辦,負責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一五○萬元。
稽查人員透露,盧佳向宏仁員工購買廢棄洗腎液空桶應有三、五年,每個七至十元,雖較市售空桶少一半,但量不大,省下的錢有限,應該是員工「便宜行事」惹禍。
(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自由時報/記者 葉冠妤、李雅雯、陳韋宗、余衡、賴筱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8991,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