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盧佳食品衍生的工業級石膏製作豆花案,昨指揮新北市刑大與八個縣市衛生局人員,搜索永昌石膏化工與第一化工,並將永昌負責人周德永與第一化工負責人陳鴻年拘提到案。周德永供稱「以為台灣跟中國規定一樣」,可以將工業用的無水石膏與食品用的二水石膏混摻。陳鴻年表示,不知道買到的是無水石膏。
檢方表示,台灣法令採正面表列,明確列出食用石膏僅能摻入二水石膏,永昌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有詐欺之嫌。警方昨晚將周、陳二人,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罪嫌,解送檢方。
永昌王姓女會計證稱,自家與第一販售食用級石膏,遭商家反映「作出來的豆花太軟」,之後改售工業用石膏,反應熱烈,許多店家都稱讚:「客人認為豆花的口感變好。」檢警聞言傻眼。
檢警調查,七十五歲的周德永在新北市鶯歌經營永昌已四十八年,廿七年前到中國湖北應城設廠,涉嫌將工業用不能食用的無水石膏套上食品用的二水石膏包裝袋,再對外販售,賺取差價牟利。
檢警發現,永昌在中國將合格、違法石膏區隔完成,可食用石膏先以塑膠袋包裝,外層再套上印有台灣許可證號的白色麻袋;工業用石膏內包裝套上印有永昌在中國的品牌「葵花」麻袋,才加套白麻袋。
周辯稱:「為防潮,才多套麻袋。」但檢警反問:「防潮怎麼會用有縫隙的麻袋。」周當場語塞。
第一化工負責人辯稱︰不知情
五十四歲的陳鴻年供稱,公司去年六月開始向永昌進貨,四次共進五百廿五公斤,他詢價時,是以購買食品添加物購入,並不知道永昌套裝再賣出。
檢警及衛生單位昨天在永昌公司、第一化工,共查扣總重約六百公斤的石膏及多本帳冊;另前往向二家公司購買石膏的十四間知名豆花、糕餅業者,查封二百四十一公斤石膏,追查食品流向。
(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自由時報/記者 吳仁捷、溫于德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9893,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