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將至,桃園縣衛生局抽查市售湯圓,其中無餡湯圓廿四件中,有一件防腐劑過量,有餡湯圓六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總不合率達四%,主要是添加防腐劑有礙健康。不合格名單公布於縣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tychb.doh.gov.tw/。
食品衛生科長劉芳銘表示,針對不合格產品,衛生局已函令販售業者將其下架,並禁止販售,其中一件不符規定產品,為桃園縣廠商自行製造,依法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劉芳銘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產品為檢出防腐劑,也就是去水醋酸,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去水醋酸雖為合法防腐劑,但其適用範圍僅限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並不能使用於其他食品中。
衛生局長吳成方提醒民眾,在購買元宵或湯圓時,應注意製造場所盛裝元宵、湯圓容器、工作檯面、天花板及地面是否保持乾淨,以及工作人員是否保持手部清潔衛生,若選購完整包裝,應有有效日期之標示,冷凍(藏)湯圓需再檢視保存溫度,並查看販售場所之溫度是否符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