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人醫療不僅痛苦,家屬也可能因觀念不清對醫院有所誤解;成大醫院今天呼籲國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DNR),讓醫院得以不拖延無可避免的死亡。
成大醫院神經科醫師賴明亮指出,很多病人生命危急時都會被插管急救,絕大多數在治療後得以恢復拔管,但有些和呼吸功能逐漸喪失有關的疾病,卻讓意識清醒的病人承受很大的痛苦,甚至直到死亡才解脫。
賴明亮舉漸凍人為例,一旦插了管,除非事先簽署DNR,否則醫院不能拔管,病患只好等到再罹患另一個重大疾病,如心肌梗塞或中風,生命結束,才能免除病苦。
賴明亮說,簽署DNR,最重要的是讓末期病人不需再接受根本無法治癒的醫療痛苦,撤除治療無效的醫療行為;但簽署DNR不代表醫院放棄搶救治療病人,只要有一絲希望,醫院還是會盡力治療病患。
賴明亮表示,中央健保局統計,民國95年7月至97年12月,台灣已有2萬4000人簽署DNR,大都會區的大醫院安寧病房病人,也多會簽署DNR;DNR的簽署不只讓病人不會落到插管無法拔除的地步,還能讓醫院得以盡力搶救病人。
賴明亮呼籲國人在意識清醒時,可先簽署DNR,讓到疾病末期,醫院搶救醫療不必綁手綁腳,國人自己也不用受盡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