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偉祺/北縣報導】
台北縣衛生局一月抽驗蔬果,發現蘆洲惠康(頂好)超市所販售蜜棗殘留兩種農藥,且同一批蜜棗還在淡水販售。北縣衛生局十三日要求業者將同一供應商出產的蜜棗下架,待檢驗報告合格後才可販售,但有問題的蜜棗三十包近十公斤已全被吃下肚。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表示,一月初衛生局前往蘆洲市三民路惠康百貨抽驗,其中包括苗栗縣裕豐農場供應的六包蜜棗,十二日收到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驗出含有農藥護汰芬(flutriafol)和三氟敏(Trifloxystrobin),各○.○四和○.一二PPM殘留。
衛生局表示,據苗栗縣衛生局回報,裕豐農場的上游供應商為屏東縣高樹鄉一名郭姓業者,已交由苗栗和屏東兩縣市衛生局追查,釐清農藥殘留源頭。衛生局指出,確認後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對製造商處以六萬到卅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