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花生製品又驗出黃麴毒素,其中一件由緬甸進口的花生糖花生酥,黃麴毒素高達二○二.七ppb,是限量標準的十三倍。雖然衛生署已緊急通知地方衛生單位要求上游廠商將同批號產品沒入銷毀,但恐難確保部分產品已進了消費者肚子。
衛生署昨天公布今年一、二月抽檢市售花生製品結果,一三三件中有八件黃麴毒素超量,不合格率六%,抽檢地點分別在台北縣、新竹縣、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花蓮縣及南投縣,其中不乏家樂福、台糖等知名賣場。
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馮潤蘭表示,經過進一步追查,八件不合格製品僅有一件由雲林永發工廠製造的花生粉是國產貨;其餘七件中有四件是由進口商台南縣世新德泰企業自緬甸進口,另三件則分別由北縣金門行銷公司、雲林暉明食品廠及嘉義縣錦新發食品,自越南進口。
據指出,我國對花生製品黃麴毒素限量標準為十五ppb,此次八件不合格產品中,有兩件由世新德泰企業自緬甸進口產品含量破百,分別是原味花生糖含量一五二.一ppb、綜合花生糖花生酥二○二.七ppb。
馮潤蘭強調,根據港口查驗紀錄,上述進口花生製品入關時抽檢都合格,市售產品被驗出黃麴毒素,推估可能是運輸或保存的條件不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