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速食店油品衛生安全引起民眾高度注意,桃園縣衛生局連續兩天稽查縣內卅二家業者,廿三日公布其中有三家業者未制定用油標準作業程序,但衛生局稽查員現場目測,認為用油還算「清澈」,由於相關法令無法開罰,限期業者一星期內提出報告,否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
衛生局長吳成方表示,這次抽查結果,業者提出的說法是一至兩天就換油,他提醒業者使用油炸用油應選用穩定度高的油品,油炸過程,應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的懸浮物質或沉澱的油渣去除,並將油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以減緩氧化速度。
衛生局稽查員目測 還算「清澈」
食品衛生科代理科長陳美宏表示,由於用油並無相關罰則可規範,稽查員到全縣卅二家店面稽查,分別在桃園市、平鎮及大溪三處炸雞店無法提出用油相關資料,包括換油頻率、濾油次數等,業者都未能提出依據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廿條規定,一星期內未改善者,可開罰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原本昨天衛生局公布有五家業者因未制定標準程序列為輔導對象,其中一間知名連鎖店有三家分店都未提出相關資料、遭質疑是否隱匿未換油之嫌,但衛生局解釋,這間業者是第一時間找不到登錄資料,並非未做更油程序,另外兩家業者為PIZZA店,不需要油炸卻被歸類在未定至用油標準程序,錯誤百出。
無法提出用油依據標準 限期改善
至於業者為延長用油時間,加入矽酸鋂,也就是所謂的濾油粉,食品衛生科表示,這的確可以延緩油品氧化時間,但建議業者縮短用油時間。
衛生局昨晚也針對夜市攤販鹽酥雞、雞排等攤販抽檢用油,近日公布結果,衛生局提醒,民眾買油炸食品時,應注意店家使用的油炸油,避免買到外觀呈黑褐色、有泡沫及黏漬,氣味上有顯著異味的油炸油所烹調出來的食物,以免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