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來臨,單薄衣衫藏不住肉肉身影,業者看準民眾想要快速甩肉的心理,大力推出「卅天激瘦廿五公斤、兩小時內明顯降低血糖、雕SO好身材」等廣告;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這些誇大不實的食品廣告已被處分多次,山茶花系列就查處廿六件,被罰公司則覺得無奈。
衛生局表示,入夏後誇大瘦身效果的廣告頻頻攻占報章雜誌、電視購物台、以及網頁版面,像花纖山茶花精粹宣稱是千年瘦身奇花,使用兩小時內明顯降低血糖血壓、只用廿一天就掉十二公斤等,業者雖經常更換品名,但廣告都誇大,已罰廿六件。
若確有保健功效 可申請認證
由利菁在購物台推銷的遠東藍藻酵素則強調SO身,且避免成為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三高」族;找金曲歌后張秀卿代言的喜兒法加速代謝藍藻纖體組,凸顯五個月瘦卅四公斤;陸造源速效纖更說卅天激瘦廿五公斤。
衛生局表示,這些誇大效果的產品組合價格約數千元到近萬元不等,呼籲消費者不要聽信上當,以免瘦了荷包又傷身。
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玲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產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可處四萬到廿萬元。業者若認為所賣的食品確有特殊保健功效,可向衛生署申請健康食品認證,拿到健康食品許可證後,才能宣稱認證的保健功效。
名人代言得利 可罰五萬以上
衛生局表示,業者以SO影射「瘦」仍屬誇大,至於找名人代言的責任,須由公平會認定,若證明代言人確是產品得利者,且經公平會認定,可裁處五萬到兩千五百萬。
販售山茶花產品的真愛無瑕公司表示,已陸續收到罰單並繳款,因政府是依法行事,所以不會申訴,但強調山茶花本來就有減重、燃脂功效,廣告上無法避免這些字眼;經理程玲玲說,窕窈、雕塑、美麗等字眼都不能用,因此「不想玩了」;如果申請健康食品認證在半年到一年內還可考慮,但要等三、四年,實在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