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今天傍晚指出,(又又)象國際農產自越南進口一批火龍果,農藥檢驗不合格,但已約有一萬八千公斤流入市面,衛生署除了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四萬到二十萬元之外,也要求(又又)象提供下游廠商名單,追查火龍果流向。
謝定宏指出,這批火龍果驗出農藥撲克拉0.27ppm ,這種農藥急性毒性低,做為小漿果、梨果的殺菌用途時,藥檢標準為低於1.0ppm,但在火龍果等大漿果類上,依法不得檢出。
此次藥檢結果公布前,不合格的火龍果卻由經銷商流入市面,衛生署會同地方衛生機關緊急封存剩餘的三十四箱(每箱重九點五公斤),也將對(又又)象開罰,並擬處以半年內不得先行放行的行政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