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8月1日起抽查、裁罰未經有機認證,卻以有機名義上架販售的農畜產及加工製品。北縣一家雞肉供應商,因擅自以organic(有機)標註未經認證的肉雞,日前被農業局勒令限期改善。
據悉,該雞肉供應商公司設在中和市,但養雞場及工廠設在雲林縣,業者坦承英文標示「誤用」organic,願立即將舊包裝上的organic塗掉;農委會與農業局會商後,認為業者初犯且坦承錯誤,決定暫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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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聯合報╱記者 黃福其http://udn.com/NEWS/LIFE/LIF1/5129517.shtml,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