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致癌物乳酸飲料一旦進入校園,影響學生健康。依規定,學校福利社只能賣純果汁等七種液態食品,但教育部去年調查全國十一縣市五十二所完全中學、國中、國小發現,三十三校、占六成四福利社賣的飲品不符規定,情況嚴重。
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說,今年度將全面抽查縣市國中小福利社飲品,並公布結果,飲品一旦不符規定會影響校長考績。
教育部規定,國中小學福利社僅能賣純果(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七種飲品,養樂多、可樂、咖啡都不能賣。每份飲品熱量不能超過二五○大卡,以確保學生飲食健康。
教育部去年首度抽查十一縣市、五十二所國中小學福利社,竟然高達三十三校賣的飲品不合規定,南投縣、花蓮縣、嘉義市、宜蘭縣等四個縣市被抽查的四到五所學校「全軍覆沒」,沒有一校合格。因為是第一年試辦抽測,不合格學校的校長還不會受懲處。
王俊權表示,去年抽查不合格的學校,違規行為主要是販賣添加代糖飲料、飲料熱量高於二五○大卡、飲料中脂肪熱量高於總熱量三成及包裝標示與內容物不符等。
現在學校訂便當時,幾乎都附送乳酸飲料。王俊權說,校長應要求便當業者,附送的飲料一定要符合規定,否則列為拒絕往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