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約有一萬五千人髖骨骨折,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學會估計,每個病家一年需花費新台幣上百萬元照顧這類病人,但常有民眾對骨鬆症認知錯誤,加上健保是在骨折發生後才給付積極治療,將使骨鬆症與相關骨折的預防成效不易提升。
骨鬆症學會理事長、林口長庚醫院副院長宋永魁指出,長者發生髖骨骨折後,開刀住院費用約十萬元,臥床、復健期間,易有褥瘡、肺炎、失能等各種併發症,五十歲以上停經婦女,因髖部骨折而導致死亡的機率為百分之二點八,與乳癌相同,骨鬆患者直接及間接的照顧成本一年約需一百萬元。
宋永魁表示,2006年全民健保資料顯示,男性老人每年髖部骨折為五千例,女性約一萬例,估計醫療照護成本即高達一百六十五億元,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因骨質疏鬆症所造成的「脊椎骨骨折」及其他併發症所需的醫療成本。
他說,預防骨鬆應從年輕時做起,例如攝取鈣質與維他命D3、適度日曬、規律而適量的載重式運動;然而,近年來常見民眾錯把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的葡萄糖胺、鯊魚軟骨素等當成骨鬆用藥,在藥妝藥房通路,隨手購買服用,忽略應做的骨密度檢查及正確藥物治療。
另外,宋永魁也認為,健保雖然給付部分的骨鬆用藥,但對於嚴重骨鬆有骨折之虞的患者,往往要等到患者發生至少一處髖骨骨折或二處脊椎骨折,才亡羊補牢,給付積極治療的藥物,以致家庭承受照顧重擔。
宋永魁呼籲,政府或健保可有條件補助民眾接受精確的雙能量光子骨密度檢查,健保應合理給付骨質疏鬆症藥物治療,醫界和衛生機關都有責任,糾正民眾的錯誤觀念,倡導骨鬆症預防保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