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包裝圖案與內容物「差很大」,消費者觀感不佳。行政院消保會邀集相關單位做出決議,泡麵產品需「名實相副」,如包裝載明為牛肉麵,就該有牛肉塊;若只是調理包內的脫水肉末,只能叫牛肉湯麵。否則衛生署將開罰最高十五萬元。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泡麵廣告普遍實際內容差距甚大,多數民眾習以為常,但消保會看不下去,決定作出規範。
消保會督導組長劉清芳表示,消保會尊重廠商的行銷創意,但泡麵的包裝、廣告不能誤導消費者。她說,「至少消費者要能從商品名稱就可辨明,我買的泡麵有肉還是沒肉。」
消保會日前邀集經濟部、衛生署、公平會及國內五大泡麵業者(統一、味全、味丹、味王及維力),決議泡麵外包裝名稱應與內容「名實相副」。
名稱為牛肉麵,就要有牛肉塊;若只是幾片脫水肉末,僅有調味功能,只能叫牛肉湯麵。
同理,鮮蝦麵若只有調味包中的一咪咪小蝦米,只能叫鮮蝦湯麵;麻油雞麵沒有雞肉,只能叫麻油雞湯麵。
衛生署食品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已和消保會達成共識,要求業者改包裝,「圖案僅供參考」等字樣須放大到至少廿號字體以上,若有標示不實,處三至十五萬元。考慮業者改包裝需要緩衝期,原則上明年上路。
許景鑫說,消費者買王子麵,並不會期待裡面會有「王子」,但若宣稱是牛肉麵或排骨雞麵,民眾會有期待,因此必須要含有肉塊。
因應衛生署的新規範,國內幾家泡麵大廠如統一、維力、味丹均表示會配合新規定改包裝。維力表示,幾乎所有產品包裝都要重印、相片要重拍,明年上市的新品就會符合新規定。味丹則希望政府對進口泡麵包裝也能採取一樣的標準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