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法制局昨天邀集消基會、董氏基金會代表和麥當勞、肯德基等速食業者召開會議,決定自8月起,凡在台北縣販售的食品,都須清楚標示5大營養成分和6大類食物份數。法制局長陳坤榮說,縣府將同時修正自治條例,明年起若未依規定標示,就罰!
陳坤榮說,速食業者過去的標示不夠詳細,對消費者健康相關的資訊也未充分揭露,影響青少年和小朋友的健康,這部分業者應該負起責任,業者需標示清楚影響健康的相關資訊,做為消費者選購或食用時的參考。
明年起未標示開罰
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表示,未來速食業者必須完整標示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熱量和鈉等5大營養成分,以及新增加衛生署飲食指南所稱「6大類食物份數」(五穀根莖類、奶類、魚肉豆蛋類、蔬菜類、水果類、油脂類)。
楊舜惠解釋,目前業者營養標示並沒有「鈉」含量,但食用過量的鹽分,會造成身體負擔,所以與會專家都認為應該納入,且因現在飲料並沒有標示,未來也必須比照食品,標示出5大營養成分。楊舜惠還說,「6大類食物份數」可以讓消費者知道吃完餐點後,已攝取各類食品的份數,可以調整不足或增加。 另外,陳坤榮也認為,為符合消費者點餐習慣,業者對於所販售的套餐,也應該標示總熱量,方便消費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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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自由時報/記者 蔡偉祺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8/today-taipei9.htm,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