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消保官查獲疑似仿冒味全高鮮味精流入市面案,昨天將查扣的六包疑似仿品送往味全台中廠,未料連工廠人員也無法辨識,消保官今天將請味全人員到案說明,如無法消除疑慮,將強行要求所有產品下架。味全表示,即日起全面回收市面上無雷射防偽標籤的「業務用味全高鮮味精一kg裝」商品,並將追究仿冒者民刑事法律責任。
北縣消保官日前接獲檢舉,指稱土城市廣明街一家雜糧行、慶利街一家米店販賣味全高鮮味精仿冒品,經檢驗後確認成分僅為澱粉、鹽,並非味精。
零售商人員向消保官表示,販售味精全部來自味全供應廠,今年六月味全公司曾回收一批疑似仿品,研判可能當時回收沒完全,仍有部分商品流出;但消保官懷疑業者並未吐實。
法制局長陳坤榮、消保官楊舜惠立即查扣兩家店共六盒疑似仿冒味精,其中僅一盒印有味全雷射防偽標章,但無論是圖案、文字幾乎一模一樣,無法辨認真偽。
兩人昨天下午帶著這六盒味精,到味全台中霧峰廠查證,沒想到廠方人員也無法辨識真偽,僅確定有雷射標籤保證真品,但沒有雷射標籤也不見得是仿冒。
廠商人員表示,九十八年公司發現市面上出現仿冒品,爾後出產包裝已加裝防偽雷射標籤。
雖從外包裝無法辨識,但廠方提供消費者辨識方式,真品顆粒較細緻、仿冒較粗;加水後真品清澈、仿冒混濁;喝起來真品不會有鹹味、仿冒喝起來有鹽的鹹味。
消保官楊舜惠強調,味全應該採取更積極態度面對仿冒品,今天將請總公司人員到縣府說明,如果無法消除疑慮,將要求產品全面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