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禁止醫院收取醫生指定費,部分醫院仍照收不誤,一名女性病患昨天出面指控,到某大型醫院婦產科,開刀要排很久的隊,醫師要她轉到某貴族醫院開刀,平白被多收了一萬元,衛生單位已著手調查。醫療改革基金會提醒,即使簽了自費同意費,只要收費不合理,還是可以檢舉或申請退費。
衛生署下令禁收指定醫師費,引起醫界反彈,多數醫院都相當低調,但仍有少數醫院照樣收,有的聲稱是收「指定時間費」,有的則是以「代收特付費」,都避開指定醫師的字眼。
一位女病患昨天向民代投訴,她到台北市一家大型醫療院所就醫,當時看診的知名婦產科劉姓醫師,以開刀要排很久的隊,轉院可以較快為由,要病患轉診到另一家貴族醫院,開刀前院方要她簽署同意支付指定醫師費一萬元,她迫於無奈付錢了事。
台北市衛生局已著手調查,如果有醫院收指定醫師費「具體事證」,即違反醫療法,可以罰處醫院五至廿五萬元罰款,另外,病患也可以要求退回遭不當收取的費用。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宜君表示,只要是衛生署未核准的費用,或自費高得超乎常理,即使簽了自費同意書,民眾都可以檢具「收據」申請退費。
醫改會也強調,民眾應改變就醫行為和觀念,一起杜絕紅包文化,例如指定時間剖腹生產,並非緊急狀況,是不必要的,醫師也不應扭曲自己的專業,應直接拒絕,也不容許巧立名目另闢財源。
由於目前自費收費琳瑯滿目,台北市衛生局醫務管理處賴淑美股長指出,醫療的技術經常在更新,所以目前只能針對一般項目包括病歷影印、診斷書、病房費等大項採正面表列,其他自費細項,則是參考台大、榮總、馬偕、新光等四大醫學中心的收費,民眾可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