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針對豆腐、豆干等豆素製品專案抽驗,一二九件中卅一件不符規定,含防腐劑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不合格率廿四%。另北市「明原豆腐店」製售豆腐初檢出防腐劑苯甲酸,但業者拒絕抽驗,衛生局公布名單並將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衛生局藥食處長姜郁美表示,七月起對市面豆素製品專案抽驗,產品類別分析,九件豆干絲有七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七成八最高;豆腐不合格率五成八。
衛生局表示,一月抽驗「明原豆腐店」(和平東路三段三九一巷五十一號一樓)製售豆腐檢出防腐劑苯甲酸○.三二毫克(標準:不得添加),經處分三萬元,列入此次專案列管抽驗,但業者以未得到輔導為由拒絕抽驗,衛生局依法公告外,並函送市府產業發展局辦理未登記工廠聯合稽查。
昨實地走訪「明原豆腐店」因周一停市未營業,陳姓鄰居表示,明原已有卅多年歷史,周邊都吃其豆腐製品,他們不知道明原的問題。
豆素製品抽驗中,在台北醫學院附近穆記牛肉小吃店其販賣五香豆干被驗出過氧化氫;龍江街天下小吃的天辣麻辣火鍋使用的傳統豆腐含苯甲酸;詳閱http://www.health.gov.tw/。
衛生局指出,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十五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但過量食用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