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杯能裝熱水嗎?保鮮盒能進微波爐嗎?為解答這些疑問,塑膠容器標示規範將於民國100年上路,方便民眾安心選用,奶瓶、水壺和餐盒等重複使用的容器,將在101年強制實施。
行政院衛生署和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今天聯合召開記者會,宣布「塑膠類食品容器 (具)及包裝應標示事項」草案,擬規定應標示品名、材質、耐熱或耐冷溫度、注意事項、原產地、重量或容量、廠商及製造日期等8項資訊。
舉例來說,PP(聚丙烯)材質的碗盤、保鮮盒、微波盒、刀叉、筷匙、攪拌棒等,具良好抗酸鹼能力,可耐熱到攝氏140度,可用於微波爐。如果要盛裝果汁果醬等酸度較高的食品,或是含酒精食品,也以PP容器較安全。
塑膠奶瓶和水壺的材質通常是PC(聚碳酸酯),透明、質輕、耐衝擊,可耐熱到120到130度,可以煮沸。冷食、蛋盒的常用透明容器是PLA(聚乳酸),耐熱約50度;冷飲杯多屬於PS(聚苯乙烯)材質,耐熱約90度,不適合熱湯熱水。
塑膠中心驗證技術部副理徐惠民表示,對應塑膠材質回收符號,三角型箭頭內有5號數字代表PP,6代表PS,PC可歸類為其他類塑膠的7。至於PLA則屬於可生物分解的製品。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衛生署預計12月預告草案,民國100年3、4月正式公告後進入宣導期;公告滿1年後,可重複使用的塑膠類食品容器,例如奶瓶、餐盒和水壺等,強制標示材質等8項資訊;公告滿2年後,一次性塑膠製品也須比照辦理。
小吃店、路邊攤盛裝外帶湯麵、熱豆漿、水煎包、饅頭的塑膠袋,半透明且揉起來聲音脆脆沙沙的,塑膠中心專家今天現場聽聲判斷,認為可能是LDPE(低密度聚乙烯),耐熱70到90度,適合常溫食物最好,不適合盛裝剛煮開的湯水熱食。
塑膠中心指出,以目前的技術而言,塑膠袋無法一一印上材質等資訊,衛生署研究未來會要求塑膠袋的封袋標示資訊,請店家選擇安心塑膠袋給消費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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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清芳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250196&pType1=MD&pType0=aHEL&pTypeSel=&pPNo=1,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