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抽查一二一件生鮮水產品,其中有五件魚、貝類檢出含「孔雀綠」或「還原型孔雀綠」,依規定水產品中都不應被檢出,民眾食用這類產品恐造成肝臟病變,引起貧血、甲狀腺異常,影響胎兒成長,北市令違規業者將產品下架並罰鍰。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秀儀表示,被檢出在北市內湖富宴餐廳的一件石斑魚(來源為台北港海產行)含孔雀綠廿八‧四ppb及還原型孔雀綠二‧三一ppb;北市北投皇池溫泉養生美食館的一件甲魚(來源為屏東九如鄉玉水村),被檢出孔雀綠一‧三一ppb及還原型孔雀綠二‧○七ppb。
另外,新東市場新東街七十一號門口(來源為一固定魚攤)、大安區樂利路品鱻熱炒店(來源為屏東枋寮)、大潤發中崙店(來源為台北漁產運銷公司)共三件午仔魚分別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四‧五ppb、一‧二八ppb、○‧八四ppb(標準: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均不得檢出)。
衛生局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使用違禁動物用藥規定,可處上述五件水產品源頭業者六萬至卅萬元罰鍰。不合格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衛生局已要求販售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處理。
另外,衛生局日前也派員在北市湯圓飲食、甜品、豆花店及傳統市場,抽查卅件散裝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以及色素。其中,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美食坊」店內販售湯圓遭檢出違法添加去水醋酸(標準:不得添加),湯圓來源廠商為北縣大台北集貨場攤商,已移請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處查辦。
衛生局表示,確認違規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製造業者三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