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骼及軟組織癌即位於肢體及體壁的惡性腫瘤,簡單區分為原發癌、轉移癌。原發癌是骨骼肌肉系統為原發部位,轉移癌則從別的系統的癌症轉移至骨骼肌肉系統。原發癌包括:骨癌、軟骨癌、骨髓癌、肌肉瘤、滑囊膜肉瘤、纖維肉瘤、血管肉瘤、神經鞘肉瘤....等之肢體及體壁的軟組織。轉移癌則包括從肺癌、肝癌、消化道癌、乳癌、腎癌、攝護腺癌等轉移到骨骼肌肉系統,通稱之為轉移癌。
發生骨骼及軟組織癌時,有些常見的症狀,在此稍作說明可以提醒我們,需小心有惡性腫瘤的可能:
(一)腫塊:骨骼肌肉系統位於體表,有腫塊出現時,通常小心觸摸可以得知,尤其是洗澡、按摩、指壓時,若兩邊對照比較,可以早期發現腫塊。但位於肩胛、臀部、體壁等大肌肉深部,會比較難發覺,常是病人先發覺有腫塊,才求醫。若發現腫塊須進一步檢查,包括X光、超音波、核磁共振檢查,冒然切片及手術,萬一是惡性腫瘤,常導致不佳的結果,必須擬妥治療計畫,按部就班進行治療。
(二)疼痛:不同於其他系統的癌症,骨骼軟組織癌,通常會疼痛。有些內臟癌,病人都沒有症狀,等轉移到骨骼,產生嚴重疼痛時,才從骨骼轉移癌查到原來的內臟癌。小孩的癌疼痛,常被認為是生長痛,兩者有相當相似處,必須小心區分,否則會延誤病情。疼痛必須知道病因,一昧以止痛藥治療,常會遮掩病因的及早發現。
(三)行動障礙:四肢的活動,出現不順暢,尤其是左右側出現不對稱的無力,耐受性不同,容易酸疼,必須求診,找出病因。
關於治療,簡單說骨骼及軟組織癌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輔佐治療包括化學抗癌藥治療及放射線治療。醫學的進步,雖然有新方法新藥發明,但目前對於骨骼及軟組織癌而言,仍以手術為治療主流,配合輔佐治療增加其成功率。
原發癌的治療會根據癌手術分級標準,對於初期、中期以根除手術加上重建肢體方式來保留肢體,對於末期病人則採截肢及保守治療為原則。以骨癌為例過去大部份截肢,目前約有百分之八十可以保留肢體,理由是有.診斷工具的進步;化學藥劑的研發;放射線視野的精準;手術方法及重建材料的改進。而五年存活率,約在百分七十至百分八十之間。轉移癌的治療,觀念也進步許多:單一的骨轉移病灶,常做根除治療;多發性骨轉移,則投予全身的蝕骨抑制劑;在劇烈疼痛、嚴重破壞骨骼、甚至發生病理性性骨折時,須開刀固定。其實骨轉移的病人,其生命期,從數月到數十年都有可能,並非只能接受止痛藥及放射線治療,因為骨轉移癌造成骨骼系統力學的缺損也是疼痛的主因,而改善骨骼不穩定,除了開刀沒有別的方法。骨轉移癌好發於脊椎及肢體近端,都與日常生活的行、坐、臥的動作息息相關。每年約有五十例骨轉移癌的病人,在骨科開刀治療,我們根據原發癌的惡性度,轉移內臟部位、及骨骼破壞程度,給予適當的處置,藉以改善病人的生活品質,家屬也較好照顧病人。
(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高醫醫訊月刊第二十二卷第七期 簡松雄 醫師專文http://www.kmu.edu.tw/~kmcj/data/9112/12.htm,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